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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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事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被课以罚金的处罚。具体的刑罚程度将根据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例如涉及的诈骗金额大小,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以及被告是否有诚挚的悔过表现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衡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所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等犯罪行为,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在我国刑法典中,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确立为独立罪名。根据该条款,若行为人的行为情节严重,那么他们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可能会面临罚金的处罚。关于涉诈金额达三万元是否属情节严重,尽管该数额已经达到法规要求,然而实际量刑结果仍需参照被告的犯罪情节以及其对犯罪事实的悔悟和改正程度等诸多因素来作出判断,最后的裁决权仍然归属于公正权威的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赋予了严厉的法律惩戒,特定情形下,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惩罚,同时还可能遭受罚金的附加处罚。其中,涉及诈骗资金达人民币15万元的犯罪行为,恰恰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为他人提供信息网络服务而触犯本罪行者,若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如果涉及诈骗金额高达95万元,则可视为巨额犯罪,具体应如何量刑,需要依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程度,被告人的悔过态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由法院进行公正审判后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