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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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犯罪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公安部门通常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重大案件或多名嫌犯参与等情形时,可适当延长审查期限至7个工作日。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那些流动性强、犯罪次数较多以及团伙作案的重要嫌疑人员,提请逮捕的审批时间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而检察院则需在接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是否批准逮捕做出决策。

在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触犯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遭受逮捕之际,公安机关依法依规需向其家属发送通告。这一举措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旨在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家属的相应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原则上来说,除了无法送达通知书的情况外,警方应在实施逮捕行动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被逮捕者的亲属发送逮捕通知书。在公安机关进行逮捕行动时,必须向被捕者出示逮捕令。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以及未得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执行,均不得遭受逮捕。

当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从刑事拘留变成逮捕后,会给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发通知。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手段,按照法律规定,办案公安要在实施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当事人家属被捕情况和相关信息。这是为了让亲属了解案件进展,也是对司法程序公正透明的遵守。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如果遇到难以通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恐怖活动犯罪且通知可能妨碍案件调查的特殊情况,可以不予通知。但是,当这些阻碍案件调查的因素消除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被拘留人亲属的知情权,同时确保法律程序的合理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