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明文规定,任何形式的
盗窃公私财物行为,只要其数额到达法定标准或次数超过一定限度,或实施了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行为,抑或是以
扒窃方式获取不正当
财产权益,均将面临严厉的
法律制裁。
若盗窃罪犯再次进行类似
犯罪活动,则依照相关
法规,可能将其界定为“
多次盗窃”,从而产生
刑罚加重的情况。
然而,实际刑罚是否会因此而加重,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来确定。
倘若盗窃行为并未触及上述法条所述的加重情节,例如
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形,那么可能不会导致刑罚加重,不过仍然需要按照盗窃罪的普遍规定接受应有的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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