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拒绝退还租赁车辆并不符合侵占罪的特征。
侵占罪通常涉及到代替他人妥善保管的财产或者是
遗失物品以及被埋藏之物,然而,租赁车辆作为租借方的专属财务,承租人仅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其合法的占有及
使用权,因而这并不能视作是代替保管或者遗失物品。
基于此种考虑,承租人拒绝退还租赁车辆的举动并不满足侵占罪的
犯罪构成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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