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
刑事诉讼程序中采用之一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确保涉嫌
违法者或被告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并
保证刑事诉讼进程得以顺利展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或是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则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特定情形。
至于
缓刑,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所规定的一种
刑罚执行方式,仅适用于满足特定条件的
犯罪分子。
依据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倘若
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过自新的表现,无再犯之虞,且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并无重大不良影响,方可依法宣告缓刑。
然而,需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与缓刑乃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法律措施,取保候审系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而缓刑则属于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
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是否适用缓刑须依犯罪分子的具体情况及法院的最终判决予以确定。
因此,取保候审并非直接导致释放缓刑,其主要作用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等待审判期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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