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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时,恋爱期间的房产应如何分割

时间:2024.09.0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41人
律师解析:
关于恋人间购置物业,在分手之后如何进行财产与房地产分配的问题,具体的情况需要依据出资人身份和房产登记姓名等来作出判断。
详细来说,有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形:
1.如果一方全额出资,但登记了对方的名字,那么这就需要厘清出资方在当初做出这样决定的初衷究竟为何了。
若在下定决心购买物业之时,双方并未步入婚姻殿堂,那么这笔款项更倾向于被视为赠与对方的礼物,应为对方的个人资产。
因此,当感情结束或婚姻最终破裂时,另一方无法再要求退回资金或房地产物权;
反之,倘若购买物业是以缔结良缘为目标,或者因无购房资质及受限贷款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登记在对方名下,则在分离之日,房屋主权仍将归属对方,然而出资购买之金额应获归还。
2.若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物业,且房产登记于两人名下,那么该项物业即成为双方共享之共有财产
3.倘若单方出资金额购置房产,且仅登记一人名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房产应按照各方投资比例确立每位投资者所拥有的所有权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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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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