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结婚是否需要提供离婚协议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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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关于二次
婚姻登记的事项,总体上来说并不强制需要提供此前的
离婚协议书。
然而在不同的地方性
法规中,可能会对此有所区别和规定。
接下来我们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对于之前的婚姻关系为
协议离婚的情况,理论上需提供
离婚证书作为相关
证据以示
离婚明确有效。
而若是通过
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务必向有关部门提交已获得认可的离婚判定文书或
离婚调解书。
对于存在诸如第三方干预导致的离婚情况,您需要准备好在具体事实、公正的
证人和相关的音像资料等方面的有力证据进行佐证。
同时,若存在身体残疾或患有精神疾病的状况,应提供相应的医疗诊断报告或者权威鉴定书;
倘若是由于沉迷于赌博、毒品等不良习惯或受到长期监禁
刑罚,则需提供来自公安机关的
处理决定以及最高人
民法院的判决材料。
在界定夫妻
分居状态时,不仅要提供具体的分居时间及理由,还需包括分居协议等关键证明档。
对于曾提出过
离婚申请并获得
法院判决书、
裁定书之人,这些都是必备的档。
此外,若双方家庭曾发生过剧烈的冲突事件,也请提供相关的警方出警记录予以实证。
倘若你希望对方承担
精神损失费责任,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证明其存在
重婚、与他人
非法同居、对
家庭成员施加暴行、虐待或遗弃等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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