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与残疾人离婚是否构成遗弃

与残疾人离婚是否构成遗弃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298人
律师解析:
在法律上,和残障人士离婚并不视为遗弃之举。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确实存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情况为,由于遗弃行为导致受害者受伤或死亡;
另一种情况则是因为遗弃令其生活没有保障、居无定所,甚至有可能被迫走上街头行乞度日;
再者,遗弃者的行为可能会使受害者感到走投无路,以至于不得不选择自杀来结束生命;
最后,尽管经过反复的教育劝告,遗弃者依然拒绝做出任何改变,使得受害人陷入生活困境。
对于遗弃行为极其恶劣的情况也应给予重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永钧律师

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

朱永钧律师,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毕业,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西吉安行政专业委员会会员。拥有多年法律行业从业经历,是兢兢业业的为民服务好律师。在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成功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案件,获得当事人好评。 擅长于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业务。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宗旨,不吹嘘、不虚假承诺,认真、踏实为当事人办实事,极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