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碰瓷现象”,倘若对方蓄意寻求金钱利益并采用
非法拘禁等不当手段侵犯他人民事权益,则可将其认定为触犯了非法拘禁罪。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具有非法拘
禁行为或其他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性质之举的主体,需承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的
刑事责任;
对于那些在此过程中有殴打和
侮辱受害者情节的案件,应依常理加重
刑罚;
若由于上述不当行为导致他人重伤乃致死亡的严重后果,则依法应处以三年以上到十年间的有期徒刑以及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
此外,在具体运用
暴力行为致使他人
伤残甚致死亡时,也应当依据相应法律条款(如故意
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来加以裁定
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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