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通常需要多少天
时间:2024.06.28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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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具有严格的时限规定。
若受害方要求启动该程序,通常需在行政机构告示之后三个自然日内向有关部门提交正式申请;
而行政事务处理单位应在
听证进入实质环节的前七天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方详细的时间和地点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在对涉及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书或执照以及巨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行为作出最终决策之前,行政机构必须明确告知
当事人其享有要求进行听证程序的权益。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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