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需满足哪些条件呢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60人
律师解析:
关于判决
离婚的完整的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1)已婚人士或者已有法定伴侣而又在此情况下与他人持续存在非道德关系的;
(2)对
家庭成员实施肉体或者精神上的虐待,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放弃对家庭成员的关爱与照顾;
(3)存在非法的嗜好如赌博、滥用毒品等行为且经过多次教育仍然不肯改正的现象;
(4)因为感情产生矛盾未经调解长期
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原因造成夫妻间感情出现裂痕并且无法愈合的状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