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开庭通知顺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4.08.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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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若女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了
离婚诉讼,那么在正式的法庭审判程序中,女方将被视为原告方,法庭也将会先行与原告进行联系并告知开庭的相关事宜。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原告在接到通知之后才能参加审判。
在
起诉的同时,法院即已开始对此案件进行受理,然后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开庭的日期安排在三天前对所有相关人员,包括被告和其他
诉讼参与者发出通知。
若开庭将于公开场合进行,法院还应将
当事人姓名、涉案事件及其性质及
开庭时间和地点等信息予以公布,以便公众知晓了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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