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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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归属取决于具体情况。若一方独自签署合同并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资金还款,尽管房产登记在其名下,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视为共同财产。婚姻编司法解释允许双方协商处理,如无共识,可能判为登记方所有,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合同是否登记双方姓名,都视为共同财产,可按份或共同共有。贷款也可双人申请。离婚时,需根据出资比例或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婚姻期间,除非遗嘱明确指定,否则无论通过何种方式继承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即使有遗产专属于一方,其他继承的财物仍属夫妻共有财产。遗赠财产处置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中国法律将婚姻期间双方共有的股权视作家庭共有财产,依据《民法典》,这部分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享有平等处理权。无论财产来源如何,只要在婚姻存续期内获得,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期间取得的房产通常为夫妻共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给个人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除非明确排除配偶)。老年人士去世后,其配偶能否参与遗产继承取决于多种情况:如代位继承、配偶扶助义务、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存在。若无上述条件,配偶通常无权分割遗产。

我国法律明确区分夫妻共有财产与个人特殊权益。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医疗费、残疾补贴等,因其主要用于受害者的康复治疗,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体现了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和对民法典基本原则的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