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医疗事故责任精选解答 > 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构成的条件有哪些

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构成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07.10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383人
律师解析:
以下,我们将揭示构成医疗事故所需满足的几个要素:首先,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的主体应当是经过合法认证并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以及其内任职的医务工作人员;
其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工作者理应遵循并符合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诊疗护理操作规范标准以及常规流程;
再次,引发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者在诊治疾病过程中必须表现出必要的疏忽或者过失;
第四点,患者自身遭受的人身伤害为不可忽视的严重后果;
最后,医疗行为与对患者造成的伤害后果之间必须有着紧密的关联性。
一旦确认为医疗事故,肇事者便须无条件地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林文韬律师

福建坤江律师事务所

林文韬律师林文韬,男,汉族,现为福建坤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承办参与了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仓山 区人民法院、福州晋安区法院、建瓯县、光泽县、政和县、长汀县、仙游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近百件诉讼案件,胜案率及辩护效果均得到了当事人认可及表扬,既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学识又有实战诉讼经验和基层法律工作锻炼 擅长刑事辩护、刑事会见、诈骗罪、交通事故犯罪、信用卡诈骗、人身伤害侵权、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