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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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诽谤他人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诽谤他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类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虚构事实诋毁他人可能构成诽谤罪,需满足以下条件:行为人虚构事实并传播,针对特定个人,情节严重,如造成名誉重大损害。轻微情况不构成犯罪。判断依据包括手段、内容、传播范围及后果。在特定情况下,此类行为将构成诽谤罪。

侵犯公民名誉若情节严重则构成诽谤罪,指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以公开方式传播,对他人人格和名誉造成伤害。捏造与散布需同步,仅在私人场合讨论或传播真实信息不构成诽谤。此罪针对特定人,属故意犯罪。

侵犯公民名誉若情节严重则构成诽谤罪,指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以公开方式传播,对他人人格和名誉造成伤害。捏造与散布需同步,仅在私人场合讨论或传播真实信息不构成诽谤。此罪针对特定人,属故意犯罪。

侵犯公民名誉若情节严重则构成诽谤罪,指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以公开方式传播,对他人人格和名誉造成伤害。捏造与散布需同步,仅在私人场合讨论或传播真实信息不构成诽谤。此罪针对特定人,属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