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怎么得罪的公司同事,他把我的个人信息放到网上,并且捏造虚假事实说我在外面勾搭有妇之夫,对我的名誉造成严重影响,对方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

安徽 - 宣城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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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服务

地区:安徽 - 宣城

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赔偿责任。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

2021-03-03 02:59: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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