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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诽谤罪中“捏造事实”的举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自诉人肩负举证责任。
为做好举证工作,有以下要点:
1.全面收集证据。证据形式丰富,书证方面,要留意被告人发布诽谤内容的信件、文章;视听资料方面,保护含有诽谤言论的音频、视频;证人证言方面,争取知晓诽谤情况的证人作出陈述。通过多种证据形式,形成有力证据链。
2.确保证据合法性。证据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获取,非法取得的证据难以被法庭认可。
3.合理借助法院调查取证。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关键证据,及时申请法院调查,弥补自身举证能力的不足。
4.提升证据质量。所举证据要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增强证据说服力,使法官能高度确信被告人存在捏造事实诽谤自己的行为,进而有效支持诉求。
2025-07-17 11:1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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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诽谤罪里,“谁主张,谁举证”是“捏造事实”举证的一般原则。自诉人肩负着举证责任,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
(2)证据形式丰富,书证能直观呈现诽谤内容,视听资料可生动还原诽谤场景,证人证言能从第三方角度提供线索,这些都对证明被告人的行为至关重要。
(3)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不可忽视,合法途径获取的证据才具备法律效力,才能在法庭上发挥作用。
(4)当自诉人因客观因素无法自行收集关键证据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合理的救济途径。
(5)证据需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使法官内心确信被告人存在捏造事实诽谤自诉人的较大可能性,如此才能有效支持自诉人的诉求。
提醒:
收集诽谤罪证据要确保合法,若遇困难及时申请法院调查,主张需有足够证据支撑。
2025-07-17 10:1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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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书证的收集,仔细保护被告人发布诽谤内容的信件、文章等原始载体,若为网络文章,及时进行公证保全。
(二)针对视听资料,在录制含有诽谤言论的音频、视频时,确保录制环境合法合规,不能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
(三)在获取证人证言方面,要及时与知晓诽谤情况的证人沟通,让证人如实陈述,并最好形成书面材料由证人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2025-07-17 08:2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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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里“捏造事实”举证,通常按“谁主张,谁举证”来。
自诉人得找证据,证明被告捏造虚假事实、害自己名誉受损。证据类型很多,像书证,有被告发的诽谤信件、文章;视听资料,包含诽谤音频、视频;还有证人说的情况。
收集证据要合法,来源不合法,法庭可能不认。
要是自诉人因客观情况,自己收集不了关键证据,能申请法院帮忙。而且证据得达到“高度盖然性”,让法官觉得被告诽谤可能性大,诉求才有支撑。
2025-07-17 07:59: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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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诽谤罪中“捏造事实”举证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自诉人要合法收集多样证据,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法律解析:
在诽谤罪里,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被告人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自身名誉。证据形式丰富,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都可作为有力支撑。强调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至关重要,非法取得的证据难以被法庭认可。当自诉人因客观因素无法自行获取关键证据时,法律赋予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而“高度盖然性”标准是为了保证证据有足够说服力,使法官能够相信被告人存在捏造事实进行诽谤的较大可能性。若在诽谤罪举证方面遇到困惑,或者不确定自己收集的证据是否符合要求,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17 07:47: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