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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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拘留期间,如果当事人身体不适,看守所会根据病情的轻重进行处理。如果是轻微病情,看守所会提供基本的医疗援助;如果病情严重,看守所可能会调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以确保当事人能够得到更好的医疗救治。

在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如果生病了,公安机关会根据病情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病情不严重,嫌疑人会在拘留所内接受治疗;如果病情比较严重,公安机关可能会调整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以便嫌疑人能得到更好的治疗。拘留所内配备了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能够处理一些常见的病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6条和第67条的规定,若嫌疑人因严重疾病无法参与诉讼且无法自理,可能适用取保候审而非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是一种非拘禁强制措施,允许嫌疑人在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暂时不受监禁。

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病有权获医疗援助。拘留机构应保障其基本医疗权益,重症需送医。根据《看守所条例》第16条,看守所应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包括健康权,预防并治疗疾病。

行政拘留期间患病,被拘留人不能免除执行,但可申请暂缓执行。期间若查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严重疾病,或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情形,应及时向原裁决机构报告,请求进一步裁定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