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隗春绿,女,汉族,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的诉讼经验。擅长诉讼业务,尤其擅长公司法律顾问、劳动争议、遗产继承、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补偿等业务。 执业理念: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 坚信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是自己作为律师的安身立命之本; 维护社会公正、坚定法律信仰、保护公民个体的正当利益是自己作为律师义不容辞的职责。 执业特点:认真专业,细致缜密,擅长为客户制定诉讼方案。 柔中带刚,坚韧不拔,擅长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代理案件 民事诉讼案件 1.北京某公司与王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2.北京某公司与林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3.北京某公司与崔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4.初某某继承纠纷案; 5.罗某某诉王某某民借贷纠纷案; 6.李某某分家析产纠纷; 7.武某某继承纠纷案; 8. 秦某诉北京某国企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9.夏某等12人诉北京某国企劳动纠纷案; 10.北京某票务公司诉某旅游公司合同纠纷。 拆迁业务 一、北上广深地区 1、上海市闵行区宋某房屋拆迁案; 2、深圳市龙岗区邓某等三人房屋拆迁案; 3、惠州市万某养殖场拆迁案; 二、中部地区 1、山东省临沂市33家房屋拆迁案; 2、山东省滨州市17家房屋拆迁案; 3、河南省商丘市刘某等15家房屋拆迁案; 4、河南省南阳市巴某房屋拆迁案; 5、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白某等14户鱼塘拆迁案; 6、湖北省十堰市周某房屋拆迁案; 7、湖南省湘西龙山县养殖场退养补偿案; 8、云南省孟连县岩某土地征收案; 9、云南省昭通市54户安置协议履行案; 10、四川省资阳市建材厂拆迁补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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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其定义是指犯罪嫌疑人基于非法占有之意图,对原本属于他人物品或失物、埋藏物,通过违反法律法规的方式私自占据,且在数额上具有一定程度,且持续拒不归还这些财产的行为。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会涉及到财物的价值,而这个具体的数值则需要根据各个省份、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当公司、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雇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自身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应归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务,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即构成职务侵占罪行。此处所谓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侵占总价值在六万元到四十万元之间的财物。

侵占罪全称为“侵占代为保管之他人财物罪”或“侵占遗失物、埋藏物罪”,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属于对财产权利进行侵害的犯罪行为类型之一。关于侵占罪的立案准则,并非仅仅以涉案金额作为唯一判断依据。通常情况下,只有当涉及的侵占数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或者存在着其他严重犯罪情节时,此类案件方能启动调查程序并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判断侵犯财产罪,一般是根据非法占有较大数额财产及获利情况来定的。在一至十万元之间属于“数额较大”,在这个范围内,非法占有后不归还的,会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如果金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那就会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金额达到6万元及以上的就会立案。量刑标准则根据涉案金额而定:涉案金额较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涉案金额较大的,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