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
法规,赠与人有权在赠与的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生效前撤回其所作出的赠与决定。
然而,对于经过公证认证或具有公益慈善性质如救灾、扶贫、助残等以及具备道德义务属性的典型
赠与协议,以上条款并不适用。
具体而言,当受赠人存在如下至少一种情况时,赠与人有权撤回赠与:(1)严重损害赠与人及其
近亲的合法权益;
(2)未尽到对赠与人的
赡养责任及义务;
(3)未能履行先前制定的
赠与合同中所载明的应负责任和义务。
赠与人的
撤销权力,自其知晓或预知该撤销理由发生之时起,必须在一年之内即时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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