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刘楠律师,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组联合负责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研究生实务导师。曾有六年检察院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经验,办案经验丰富。获省、市级“三八红旗手”、市级“业务标兵”。擅长刑事辩护,合同、婚姻等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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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质上来讲,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历史罪行纪录的保留。其仅仅是一项按法律规定实施的刑事法律强制性措施。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涉案人员或者被告人尚未经由法院裁决确认是否构成犯罪。唯有在法院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之后,方能正式确立刑事犯罪纪录,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案底。因此,若最终未能被判定为有罪,那么便不存在所谓的案底问题。

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并不代表着整个案件已经尘埃落定。它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以在司法程序进行期间自由行动,然而其外出活动必须受到相关规定和条件的限制。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时,法院或者检察机关将会根据案件的发展情况来判定是否取消对当事人的取保措施、转换为其他种类的强制手段或者继续进行审理工作。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针对尚未被预定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须要转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避免其逃跑并隐藏证据,使其无法顺利接受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特地要求他们提交通讯良心良好、信誉卓著的人士作为保证人,或者缴纳担保金,并需签发具有法律效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只要接到传唤便能立即赶到相关地点。

从法律意义上讲,保释期届满并不等同于诉讼程序的终结,但是往往预示着侦查或者审理环节的时间限制已经达到。倘若在这个期间内没有新的证据浮出水面或者无法确认犯罪嫌犯的存在,一般的理解是,被控告人将无法继续遭受关押。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忽视司法机构的调查工作,或者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期限结束后,是否需要继续监禁主要根据诉讼程序的进展情况来判断。若案件已被彻底审理完毕或是司法机关认为无需再采取强制性措施时,那么通常情况下是无需进行拘留的。然而,当案件仍未得到裁决,并且存在充足的证据表明嫌疑人有可能逃脱侦查、起诉或是审判的过程,或者可能会有串供、销毁证据等行为出现时,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实施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