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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傻子采取取保候审

时间:2024.07.10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895人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最终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适用独立于主刑外的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员;
同时,也涵盖了在犯罪过程中出现严重身体状况、怀孕期及哺乳期女性,以及在执行羁押后可能导致被告人经济来源大幅减少的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智力残疾或患有精神障碍的个人涉嫌犯罪时,法律同样会对他们的合法权益进行充分保护。在此类案件中,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综合考虑是否适宜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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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亮律师

上海清知律师事务所

周亮律师,上海清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有多年集团公司法务工作经验,公司治理实务经验丰富。思维严谨,逻辑缜密。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从实际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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