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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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对受贿罪的量刑,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整体性原则。受贿罪定义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便利,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罪行在湖北地区得到严厉打击,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

受贿罪立案标准:受贿五千元以上或未达此数但有重大损害、刁难胁迫、暴力索取财物(五万至十万以上)。情节严重者,可判五年以上徒刑,没收财产;特别严重者,或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依照现行国家规定,行贿罪的起步是3万元,只要是在3万元以上,就会按照刑法的内容对行贿者和社会者予以刑事处罚,并且追究其刑事责任。即使没有超过3万元,有通过不正当手段牟利的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