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保险公司提供的不计免赔服务,它的全称其实是“不计
免赔率特约条款”,这是一种常见的商业险种(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以及
第三者责任险两种类型)所依赖的附属险种。在实施过程中,该项附加险需要以已购买的“主险”作为其投保的基础条件,不能够独立存在并进行购买。具体来讲,该项保险责任的范围一般是指"通过特殊约定的方式,当发生
意外事件后,根据特地针对投保的主险条款中所规定的免赔率来计算出的、原本应该由
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将会在其责任限额之内负责
赔偿"。一般而言,如果投保了此项保险服务,就能够将原本应该由自身负责的5%至20%的
赔偿责任再次转移给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向负事故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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