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陈洋丽律师,天驰君泰杭州分所律师,2015年加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在民商事诉讼纠纷、公司并购与重组、公司法律顾问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的专业领域为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其他民商事纠纷。执业期间,曾为多家建设集团公司、房产公司、政府金**司等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业绩: 代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丹东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 代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代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水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为济宁某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安徽某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某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与吉利旗下投资公司合作设立基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浙江某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实业有限公司合作运营科创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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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钱打官司利息怎么算这个问题,主要还是得看咱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你们当时的约定。要是你们之前已经白纸黑字签了约定好利息的协议并且也没违反法律规定的话,那基本上就按照那个约定来算了。但是如果你们之前没说清楚或者压根儿就没约定过利息这事儿,那法院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了。比如说,如果是个人跟个人之间借钱,你们又没约定利息的话,那就当作没有利息好了。

别急,我们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再结合实际情况来算。如果违约金跟实际损失差太多的话,法庭或者仲裁委员会是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的。

这时候,咱们可能还得走上打官司或者仲裁这条路,然后让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来裁决这个滞纳利息究竟该是多少。总的来说,借款合同里的滞纳利息到底该怎么算,还是得看合同上是咋写的,要是合同上没写明白或者干脆就没这回事,那咱们就只能看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来决定了。

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的规定,假如某个民事行为比如借钱这个行为最后被判定是无效的,或者被撤销了,甚至是确定肯定不会生效,那这个时候,这个行为人从这个行为里得到的东西,比如说钱就得还给人家;要是还不了,或者没必要还的话,就得给人家点钱作为补偿。如果是做错事情的那个人,他就得赔给别人因为这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大家都有错,那就按照各自应负的责任来分摊责任。

在涉及到借款合同纠纷方面的议题上,关于利息如何进行计算的问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明文规范。若借款合同中对于支付利息有明确的条款约定,那么应当严格依循合同约定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