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长期
股权投资事项,免征
印花税的相关收费,而接受此类投资的合作方则需依法进行缴付。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接受投资者所提供投资的合作伙伴公司而言,其负责记录和反映资金动态的账目应按照“
实收资本”以及“资本公积”这两项目下的总金额来计算应纳印花税。
此外,根据现行
法规条文,印花税的
责任人涵盖了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并从事相关经济交易的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军事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各类其他
非营利性机构,同时也包括了个体经营者及其自然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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