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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4.09.18 标签: 征地拆迁 政府信息公开 阅读:932人
律师解析:
为了建立有效的业主委员会,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需要由不少于五位与会者联合提出倡议;
其次,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筹备小组,并由其全权负责组织各项筹备工作;
再次,在筹备组的努力下,需召开具有法定效用的业主大会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成员;随后,物业管理部门要向各自所在地区或者县级城市的房产管理局提交建设业委会的正式申请;
最后,经过严格审核后,房地产行政部门将会为业主委员会颁发书面批准证书。
只有拥有了这份批准证书,才能依据相应的程序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印章雕刻手续,并且还需要将刻好的印章样式报告给区域内或者县级城市的房产管理局以及相应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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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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