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缴纳
购房定金之后,只有依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所支付的
定金才能够予以退还或者抵扣相应款项。若付款方按照协议规定全面进行执行,那么定金应当按照协议规定折合成价格总额或者全额返还;若由于非双方原因造成无法继续执行合同,则所支付的定金亦可申请全部返还。然而,如果仅仅是接收定金的一方单方面违约导致终止合同执行的,此时所支付的定金可以要求双倍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