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前的出资,如无明确表示赠予双方,通常视为单方个人赠予。婚后父母再出资购房,按约定处理,无明确约定则参照遗产或赠与规则。离婚时,婚前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前的出资,如无明确表示赠予双方,通常视为单方个人赠予。婚后父母再出资购房,按约定处理,无明确约定则参照遗产或赠与规则。离婚时,婚前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婚后父母低价转让的房产,离婚时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是在婚前或婚后购置,只要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均属共同财富。因此,在离婚时,双方均有平等权利进行财产分割。

婚后父母所赠房产,若无特别申明,通常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如薪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赠予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均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同等处置权。

婚后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予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后所得包括薪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的财产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