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借贷人须径直前往本地区开设
小额贷款服务的银行分支行,向其申报获取贷款的意愿。在提出
贷款申请的过程中,借贷人需备妥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居住地址证明书以及源自稳定收入来源的相应证明材料,若为商家身份还需附带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待银行初步收到您的贷款申请信息后,便将依照特定程序对借贷人展开全面的审核工作;
3.经由银行严谨的审查流程,待申请一旦获得批准并经过最
终审批后,借贷人将依法与银行签署正式的贷款合同;
4.银行按照约定将贷款资金发放给借贷人,至此,申请人顺利地取得了梦寐以求的贷款资金支持。以上四个步骤构成了通常情况下银行提供短期小型信贷业务的基本操作规程。由于各家银行对于小额贷款项目可能存在各自独特的规定和要求,因此所需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可能不尽相同。特别值得强调的是,部分银行为有效降低信贷风险,往往会对借贷人设定一系列必要的资格条件,例如年龄限制、收入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等因素皆需考虑在内。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第二十八条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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