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中央直属单位的诉讼,应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原告需向该法院提交全面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在七天内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将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起诉需满足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等条件。

补缴社保费用的诉讼,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管辖权依据当事人常驻地,自然人以户籍或长期居住地为准,机关团体以主要办公地为准。若社保缴纳地与常驻地不同,可在缴纳地法院起诉。跨区域纠纷可在任一地法院起诉,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法院审理。

提起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原告须为具有权利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社会团体,明确被告身份,诉讼请求具体明确并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纠纷属法院民事诉讼范畴且法院有管辖权。

若贵司欠缴员工养老保险,员工可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投诉、申请仲裁。若问题未解决,员工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并赔偿经济损失。请贵司及时履行义务,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对社保问题有异议,可去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列明个人及单位信息。也可向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无果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或法院起诉。投诉书需包含个人信息、单位情况、侵权事实及具体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