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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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当婚姻关系缔结之后,只要夫妇双方能够就此达成共识,便可在该房产证书之上添加其配偶的姓名。然而,倘若没有进行添加姓名的操作,并且该房地产是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所得,那么这部分资产仍然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这一点同样属于相关法规所明确规定的范畴之内。

夫妻双方是否可以同时使用公积金及组合贷款方式偿还贷款夫妻双方有权选择共同贷款并共同还款。然而,若其中一方曾借助公积金贷款,则无法再参与共同还款流程;仅待贷款方完全清偿后,方可重新调节负债分配以履行共同还款责任。在购房过程中,夫妻俩有权同时动用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支付。

公积金贷款是否须要求夫妻双方出席事实上并非如此。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区分,主要取决于以谁的住房公积贷款作为抵押。假如是一位借款人独自承担债务的话,那么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自然只有他/她的姓名;而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则必须同时到场进行书面确认,此时的房产所有权证书应包含两个版本——一份为借款人所有,另一份为共有使用权证明,二者各自持有对应的那份证书。

在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内,一方贷款成功后,另一方公积金满足条件可提取。需要有婚姻关系证据,贷款用途要符合公积金提现政策,比如购买、建设、改造、扩建以及维修自住房产等。具体要求和金额要考虑地方公积金管理政策的特殊性和限制。

在民间借贷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能被强制执行,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包括公积金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被用于偿债。但是,如果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并经过法院的准许,才可以对其配偶的公积金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