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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

时间:2024.03.0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31人
律师解析:
关于我国现行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及特点详细阐述如下:
首先,所谓“从价计征”,是指按照不动产的原始价值减除相关扣除份额后,以剩余价值作为计税基数进行缴税,其计算公式表现为:
应缴纳的税额=应税不动产的原始价值乘以(1-扣除比例)再乘以上述的年利率
1.2%;
其次,转向基于租金收益的“从租计征”方法,这主要是根据不动产出租所获得的租金收入作为计税基础进行纳税,其计算公式表示为:
应交纳的税额=全年租金收入乘以12%。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房产税的性质属于个别财产税种中针对特定种类财产---房屋的税收。
在征税范围上,仅限于对城镇地区用于营利目的的房产予以征税;同时,房产税在税务制度设计上,会根据不同房屋的用途和使用方式,制定相应的征税办法。
其中,对自有房屋的征税是按照不动产的计税余值进行征收,而对于租赁房屋则是依照租金收入进行征税。
通常而言,从价计征的情况下,其计税基础为房产原始价值一次性减少不超过10%-30%之后所得的剩余价值;至于“从租计征”类型的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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