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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第三者法律责任

时间:2024.09.02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057人
律师解析:
行为人同时具有合法婚姻内的伴侣,并试图与另一个异性缔结婚姻关系或在明知对方已有法定伴侣的情况下仍进行类似行为,便涉及到了严重的重婚罪行;如行为人在明知对方为现役军人的配偶时,仍旧与其共同生活,那么这种行为则涉嫌破坏军婚罪。
在此基础上,若第三者通过劝说、利诱、指令、怂恿、收买、威胁等方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传导给被教唆者(即某对夫妇中的其中一方),或是加深其原有的犯罪念头,使被教唆者遵循教唆者的建议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那么第三者无疑便要负担教唆他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并非以上三种情形,法院所采取的处理手段通常仅限于对第三者给予警告或其他形式的惩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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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云雁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杨云雁律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擅长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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