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应交纳的
税费等于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差值。
在我们国家《税法》中所明确列出的抵
扣税款的凭证有许多种,例如: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针对农产品而开具的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以及由货物运输行业统一开出的发票(或者在特定区域内已经开始实施“营改增”政策的地方,可以使用运输业
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
对于增值税纳税人来说,他们在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时所支付的费用及所产生的技术维护费,这两类被称为“二项费用”的项目都能够在其增值税应纳税额上获得全额抵减。
所以,如果您取得了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与此相关的税控软件维护费用的地税发票,同样是
符合条件并且可以用来抵扣税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