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可以。
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工作,但需要得到考察机关的批准。
《
刑法》规定,只要是被宣告
缓刑的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如果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考察机关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和犯罪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批准其外出工作。
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批准了去外地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犯罪分子应该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服从监督;
2、犯罪分子需要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犯罪分子要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犯罪分子如果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申请缓刑的时候,在
刑罚执行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
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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