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 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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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数额较大”这一犯罪构成要件所涉及的金额等级一般为3000元人民币到10000元人民币之间。此判断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的涉案金额可能会因为地区经济状况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在对敲诈勒索罪进行刑事处罚时,相关犯罪所得或受害者所蒙受的财产损失金额往往是决定量刑的重要依据之一。通常而言,若数额达到或超过3000元但不足10000元,则属于数额较大;若数额达到或超过30000元但不足100000元,则可定性为数额巨大;至于若数额超过300000元,方可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产生相应的调整。

在针对敲诈勒索罪未遂的法律辨析和界定中,通常是根据行为主体实施了具有明显敲诈特征的行为,然而因为各种无法掌控的外力因素而没有能够成功夺取到任何财物。此时,不仅要具备清晰的敲诈行为的存在,同时还需要能印证出被害方已经从心理上产生了恐惧,以及最终未能获得财物这个不可辩驳的客观事实。对于未遂金额的核算和确认,将会综合考量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所采用的手段以及可能带来的潜在危害等多方面因素。

敲诈勒索案件立案金额需根据敲诈勒索罪标准进行参照。根据现行法律,若公私财物被敲诈勒索,价值在2000元至5000元以上,即可满足刑事立案条件。即便未遂且未获得财物,但只要情节严重,也应立案。通常情况下,未遂的情况会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刑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敲诈勒索罪,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出现多次敲诈勒索行为,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需承担相应的罚金;然而,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