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总部位于成都,服务面向全国各地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着”为当事人全方位解决问题”的服务宗旨, 律所始终保持着研究型律所,专家型人才,精准化服务,运用案件管理系统、智能化法规检索系统、强大的电子信息数据库、丰富的案例检索系统、精英律师团队、数智化运营管理,通过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可视化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元良律所自成立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积累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涉及政府事务证券资本市场、银行金融、私募基金、刑事风险防范与辩护、涉税服务、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婚姻家事等领域。为满足客户业务扩张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延展,与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娴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领域内的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专业精品律所。 元良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部分律师曾多次获得”四川省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是一群高素质、技术精湛的复合型人才。为追求并实现专业化、综合化的发展,元良律所专门设立金融证券业务部涉外民商业务部、知识产权部、诉讼仲裁部、政府法务部、刑事辩护部等大部门,由具有专业特长的顾问或合伙人律师领衔专业律师专注于特定领域的深耕和业务拓展在各个传统业务领域与新兴业务领域,均形成了专业且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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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可以进行撤回的。如有证据证明申请离婚的任何一方采用欺诈手段获取了离婚登记的情况出现,当地民政部门有权撤销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并向遭受欺骗的另一方宣布婚姻关系无效,回收已颁发的离婚证书。又若申请离婚的一方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时实际上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或若是民政部门在处理离婚登记过程中遭到违规操作,均可依法申请撤销离婚登记行为。

在处理离婚时,夫妻双方将房产赠予未成年子女是一种常见的财产分配方式。然而,这种决定通常是不可撤销的。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综合协议,它不仅包含了财产的分配,还涉及到人身依附和道德责任。将房产赠予未成年子女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他们的未来,体现了父母的责任和关爱。因此,这种赠与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应该轻易被反悔或撤销。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赔偿款不能轻易撤销,需要双方平等协商,且无欺诈、胁迫等法定撤销条件。如果有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或明显不公平的情况,那么他可能有权申请撤销该协议。

离婚一年内,对原财产分割协议可提起无效宣告诉讼,但须证明有欺诈等不公平情况。法院若无发现此类行为,将驳回诉求。时效过一年,无法再对协议反悔或异议。

一般来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时效期间是一年。可撤销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主要是误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中,则只有受损害方当事人才有权请求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