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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和转包的司法解释

时间:2024.09.10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转包分包纠纷 阅读:947人
律师解析:
分包和转包的司法解释是: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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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春华律师

四川椿荣律师事务所

这个律师比较有个性,脾气有点大,不是所有人的问题都回答,不是所有案子都接。但挺有水平,负责。 独立带团队,业务已拓展到上海、广东、浙江、陕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江西、新疆、内蒙、宁夏、甘肃、广西、云南、贵州、重庆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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