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2、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3、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4、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1、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2、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3、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4、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的手续主要就是向国土部门提交申请书,最关键的是交纳土地出让金,交了土地出让金以后,原来的划拨土地就变成了出让土地,变成出让土地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但土地使用权期限不会重新开始计算。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应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持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等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最后到国土局办理初审,取得 《初审意见》后,报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窗口审批。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有偿、有期限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