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申报
破产债权的后果如下:
1.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组织
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清算;
2.一般情况下公司一定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清算组可以代表公司
起诉其
债务人,最大限度追回其债权。
首先由
债权人、债务人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
破产清算裁定书,然后在人民法院的主导下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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