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
宋建军律师早年深造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国家三级注册律师,现任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律师执业三十一年。从业律师之前,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宋建军律师从1986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尽全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多家政府、公司和企业法律顾问。先后多次在律师业务研讨会上发表论文几十篇。通过各种灵活的非诉讼和诉讼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以“专业、敬业、高效”的办案理念为当事人赢得利益最大化,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 宋建军律师办理过:建筑房产、债权债务、买卖合同、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涉外诉讼等业务及刑事犯罪案件。对担任政府、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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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设赌场罪中,涉及到的财物规模标准,可能各个地区都不太一样。一般来说,要是从赌场里得到的抽头渔利超过3万块钱、赌资总额超过30万,或者参与赌博的总人数达到120多人次,那就算犯罪情况比较严重了。

如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行,考虑到赌资数额较大且参与赌博人员众多这两个因素,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其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然而,具体的刑期将取决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在庭审中的悔罪表现等诸多因素,这些都需要由法院进行综合考量和裁决。

在处理开设赌场刑事案件的罚金裁定时,罚金金额不是固定的。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严重程度、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判决公正合理。一般来说,罚金较高,这样既能起到刑罚作用,也能防止犯罪再次发生。如果犯罪行为的影响非常恶劣,法庭可能会判处更高的罚金。

在判断开设赌场罪的数额时,要综合考虑赌资、抽头渔利、参赌人数等因素。其中,赌资包括赌注、筹码以及赌赢的财物;抽头渔利指的是非法赌博所获得的利润。我们会综合衡量这些因素,进行精确计算,从而评估该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

在判断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时,通常会参考涉案金额的多少,但这并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还需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规模大小、涉及人数以及非法所得等多个因素。也就是说,即使涉案金额不高,但如果涉及大规模的赌博活动,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也可能会被判定为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