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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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诈骗行为首先,须符合以下各点才可宣告诈骗成立:第一,实施了欺诈行为,表现在现实情况中是通过虚假陈述或故意遮掩等手段来误导他人;其次,犯罪嫌疑人的这种欺诈性行径成功地诱使受害当事人形成了错误认识;再者,由于受害当事人基于上述错误认知而做出了有关自身财产的处理决定;最后,此种欺诈行为导致了受害当事人财产的实际变化,既可能是积极财富的增值,也有可能是消极财产的减损。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的涉案金额主要根据欺诈手段实际获取的财产价值来确定。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署或执行过程中实施欺骗,成功骗取财物,并且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具体的“数额较大”标准会因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在某些地区,诈骗金额超过两万元就可能被视为“数额较大”。

仅持有转账记录不能直接认定为欺骗性犯罪。转账记录只是表明资金的流动,不能作为判断欺诈的唯一依据。要构成欺诈,需要满足通过虚假陈述等手段骗取公私财产达到一定标准的条件。然而,要确定是否存在欺诈行为,还需要综合考虑欺诈意图、手段以及受害者是否因受骗而放弃财产等多个因素。因此,不能仅仅凭借转账记录就轻易判定为欺诈犯罪。

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判断是否存在诈骗犯罪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是否有人故意编造或隐瞒信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以及他们的具体表现。我们还需要检验行为人的态度,看看他们是否认真履行合同责任,以及在获得财产后是否有肆意挥霍、逃逸或用于非法活动等不良行为。只有通过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我们才能准确判断是否存在诈骗犯罪。

在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行为人要存在非法占有目的,预谋设置障碍、隐瞒真相、制造虚假情况。然后,行为人要预谋利用合同手段,实施欺诈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最后,被骗财物要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金额标准,才构成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