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穆斓律师,系新疆规模第一大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乌鲁木齐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名誉合伙人、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高级企业合规管理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盈科全国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北京盈科西北区域管理委员会秘书,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 2013年毕业于全国知名高校天津大学,大学期间学习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双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在合同审查、企业法律顾问,纠纷解决尤其是诉讼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目前主要办理刑事、房产、土地经营权纠纷,代理多起诈骗类犯罪、危害社会秩序、经济类犯罪等传统常发性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较深的法律功底。技术派律师,擅于利用新技术为客户带来最优质的服务体验,争取最好的代理效果。对待当事人亲和耐心,善于沟通处理人际关系,争取多渠道快速解决问题。法律功底扎实,勤勉负责,值得托付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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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犯罪的立案标准以面积为衡量,涉及基本农田的单次不得超过0.67公顷(10亩),其他耕地不超过2公顷(30亩),其他类型土地则限于3.33公顷(50亩)。连续12个月内达到上述任何标准,将被认定为犯罪。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反土地法规,为私利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损害公共利益。量刑通常为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者,将面临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既遂者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犯罪者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造成国家或集体利益严重损害(特别重大损失),则刑期提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定罪判刑需基于罪责相适应原则及情节严重性。

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征收、征用或占用土地,或贱卖国有用地,情节严重者可获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刑期将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触法批准占用,情节轻者三年以下刑期(有期徒刑或拘役);严重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者,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