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联(昆山)律师事务所
苗艳律师,上海中联(昆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业务。代理多起刑事辩护案件,成功代理了不起诉案件、缓刑案件、自首辩护成功减刑案件、取保候审案件。代理多起离婚诉讼案件,尤其擅于处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房产纠纷、公司股权等问题。代理多起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化利益,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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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无效的情况,有下列3种情况: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的,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2、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

自书遗嘱无效情形:(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口头遗嘱的无效情形有: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有效需满足:遗嘱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真实反映其意志,对合法财产进行分配,并符合法定形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受限制者所立遗嘱无效。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或伪造、篡改遗嘱均无效,篡改部分亦无效。

遗嘱有效需满足:遗嘱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真实反映其意志,对合法财产进行分配,并符合法定形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受限制者所立遗嘱无效。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或伪造、篡改遗嘱均无效,篡改部分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