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穆斓律师,系新疆规模第一大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乌鲁木齐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名誉合伙人、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高级企业合规管理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盈科全国知识产权犯罪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北京盈科西北区域管理委员会秘书,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 2013年毕业于全国知名高校天津大学,大学期间学习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双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在合同审查、企业法律顾问,纠纷解决尤其是诉讼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目前主要办理刑事、房产、土地经营权纠纷,代理多起诈骗类犯罪、危害社会秩序、经济类犯罪等传统常发性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较深的法律功底。技术派律师,擅于利用新技术为客户带来最优质的服务体验,争取最好的代理效果。对待当事人亲和耐心,善于沟通处理人际关系,争取多渠道快速解决问题。法律功底扎实,勤勉负责,值得托付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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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提供血液制品在中国刑法中被视为重罪,指未经许可擅自采集、供应血液或制品,违反质量与安全标准,威胁公众健康。根据刑法,行为如仅危及健康,将处五年以下徒刑并罚款;造成严重影响者,刑期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样罚款;严重后果可能导致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罚金并可能没收部分财产。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指经许可的机构违规操作,如不按规定检测或违反操作规程,致血液制品存隐患。此类行为若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将面临民事赔偿、纪律处分,乃至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单位可被罚款,直接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担责。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指经许可的机构违规操作,如不按规定检测或违反操作规程,致血液制品存隐患。此类行为若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将面临民事赔偿、纪律处分,乃至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单位可被罚款,直接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担责。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刑法条例规定,经政府批准的血液采集、供应及制品生产单位若未按规定执行检测或违规操作,威胁公众健康,将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犯罪主体限定为合法经营的医疗机构和企业。此罪侵犯国家血液管理政策和公共卫生安全。单位将面临罚金,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