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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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后闲置应无偿收回原土地使用者耕种。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土地征收后超过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农村征地过程中,对缺乏住房的村民按其农业人口数量妥善安置。房屋补偿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时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严格遵守法规,及时全额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及住宅、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用,并提供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征收后,政府可提供两年使用权,超期未使用的土地可能被无偿回收,尤其集体所有时需归还农村社区。征地补偿遵循民主议定、平等和权利义务匹配原则,确保村民权益,禁止违法约定。补偿款分配需保障每位村民同等待遇,考虑集体收益限制。女性权益不受婚姻状况影响。补偿标准依据市场价由专业机构评估,不得低于公告日市价。

涉及政府拆迁安置房转让,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按土地性质及取得时间计算:1990年前取得的土地,按申办转让手续时标定地价的30%缴纳;之后取得的,则按60%缴纳。标定地价基于宗地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确定,仅考虑年期修正,其他因素不计。原土地已出让的被拆迁户无需再缴,而按市场价购买的拆迁安置房部分则不收费。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与安置问题,旱地、水田、菜田的平均补偿金额分别为5.8万、9.9万、15.6万元/亩。补偿标准参考当地统计机关年度报告与市场价格。如补偿金无法保障农民原生活水平,可增加安置补助费。需公正合理补偿,确保农民生计,并依法及时支付各项费用及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