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增值税,也可以选择按3%的征收率全额计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
国有土地运用权、地上的修建物及其附着物并获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获得的收入包含资金收入、什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根据向国家交纳的一种税赋,不包含以承继、赠与方法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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