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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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上的物资被征用时,有权获得建筑物和青苗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土地消失或转变用途时,应依法及时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设施和青苗补偿费,并提供社会保障。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地被合法征用,承包者有权要求发包方支付已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法院应予支持。

在农村拆迁补偿后的离婚资产分配中,对于共同所有的涉拆资产,应公平平等地分割;而单方所有的产权则不可分割,应归属为个人财产。若涉及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补偿款通常归产权方所有,离婚后未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暂时无法参与补偿款的分割。总之,处理这类问题时,需根据产权归属和拆迁政策来确定各方的权益。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时,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归所有权人。安置补助费支付至负责安置的集体或单位,或直接给被安置人员或用于保险。征收补偿要公正、合理,确保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长远生计。补偿标准由省级制定并适时调整,其他类型土地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指定。

农村土地承包权收回时,政府会按土地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补偿金额可能需参照省级或地区性法规。请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承包土地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土地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金、安置补贴和地面附着物及农作物补偿。土地补偿费用是为弥补被征用地块及其使用者的经济损失而颁发的偿付资金,实质上是针对农民土地使用权、劳动力和资本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