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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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在农村宅基地新建住房的法律效力问题探讨根据中国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在进行宅基地上的房屋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严谨的审批流程。若有未经许可而私自搭建房屋之行为,那么此类建筑将会被认定为非法建筑。特别是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来说,依据现行政策,每个家庭只能够享受一块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总面积还需要符合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等各级地方政府所制定的标准限制。

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法律规定之审批时限通常情况下,农村宅基地申请与审批的手续在20个工作日之内即可完成。当申请者符合相关条件时,有权提出农村宅基地的申请。该申请应递交到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进行讨论并予以公示,之后再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的全面审核后,上报至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待审核无误后,再呈报县人民政府进行最终审批。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可分为: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宅基地已售,再建新房需谨慎。农村村民不可因售房后再申请新宅基地,但可合理利用原有家院,房屋售出后宅基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所有权仍归集体。新建房应遵循乡(镇)规划,优先使用原宅基地及村内空地。申请宅基地需经乡(镇)政府审查、县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还需履行审批手续。遵守法规,合理建设,共创美好家园。

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间:法定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限:20日。承诺农村宅基地审批时限:20日。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